真心挺廢死刑 就要求藍國會修法 阿童12號告王清峰瀆職
阿童童仲彥率隊 12號早上10:00北檢告王清峰瀆職 真心廢死刑 藍多數國會應立即修法 而非縱容王清峰身為法務部長 卻毀壞法治 目中無法
新聞稿
真心廢死刑 藍何不修法
法務部長 知法犯法 公然瀆職
法務部長王清峰願代替死刑犯下地獄,固然令人動容,但台灣的法治卻不該下地獄。王清峰自稱為人權奮鬥二十多年,出錢出力就是為了廢除死刑,但為何到了殿堂之上,以法務部長之尊,大可推動修法配套,為廢除死刑建立可長可久的制度,為何王清峰不做?
王清峰如果真心要廢死刑,何不大力推動此政策,以國民黨在立院的絕對多數,可以立刻修法,王清峰身為法務部長,為何只剩下自我和情緒,卻不依法行政?王清峰為何角色錯亂,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法務部長還是人權律師?
王清峰說,如果因主張廢除死刑下台,將貽笑國際。但在台灣,王清峰身為法務部長,她的相關言論,早已成為法治社會的笑柄。
依據刑法第125條第3項,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,明知為有罪之人,而無故不使其追訴或處罰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另外,刑法第127條更提到,有執行刑罰職務之公務員,不執行刑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王清峰在立法院未修法前,堅持以一己之念力抗法治精神,相關言行瀆職事證明確,司法機關不該再縱容,監察院更該主動調查。
王清峰在十一號晚上七點半說要堅守崗位,十一點半卻「口頭請辭獲准」,真的是把台灣人民「莊孝維」。但逃得 了職位,逃不了責任,如果監察院能就國務機要費彈劾前朝官員,對於王清峰在法務部長任內知法毀法、敗壞官箴,更不能視若無睹。
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童仲彥(中正、萬華)具狀告發王清峰瀆職,蔡易餘(中山、大同)、許家蓓(松山、信義)等人演出行動劇譏諷王清峰棄法治、下地獄。